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开云(中国)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转发《关于公布2018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名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6-28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院属各单位: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8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名单的通知》(教办人〔2018〕41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通知工作。
联系人:杨帅 联系电话:3189951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公布2018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名单的通知

教办人〔2018〕410号

各高等学校和相关体检机构:

现将我省2018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名单予以公布,并做如下要求:

一、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18831日。

各高等学校要统筹安排本校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工作,主动与所在地的指定体检机构取得联系,商定具体体检时间,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参加体检的人员要按照体检机构规定的时间和相关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一式两份,体检表上照片应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照片一致)参加体检。不到指定机构(见附件)体检者,其体检结论不予认可。

三、各体检机构要认真做好体检工作,体检应当严格依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印发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进行,主要包括传染病、精神病史、物理检查、胸透、心电图、B超、血液检查、尿液检查、肝功能检查等(女性须有妇科检查)。做胸透项目的女性如果已经怀孕,持有医院相关证明可以暂免检查,备孕者必须胸透。体检结果必须有医院盖章和合格签字,由医院统一交所在高校,装入个人认定材料。

四、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进行体检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也是确保教师队伍质量的入口关,各高等学校及相关体检机构要认真组织,相互配合,确保全省2018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顺利完成。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联系。

联系人:詹绍玲 电话:037165909841

附件:1.附件1河南省2018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名单.docx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