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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开云在线登录官网党委2018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作者:     时间:2018-03-22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为强化学院党委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河南省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18年中共许昌市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有关规定,结合开云在线登录官网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35项)

作为学院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党委领导班子对全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坚定理想信念

1.抓好理论武装,按照“全党来一个大学习”的要求,大兴学习之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指导河南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学懂弄通做实。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每月至少举办1次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报告会,党委中心组年内至少组织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

2.实施党建“立根铸魂”工程,认真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把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作为各类培训的重要内容,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党员干部讲政治、敢担当、重操守。

3.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持续开展党章党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4.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倡导培育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注重家庭家教家风,认真学习宪法,尊崇法治,带头尊法守法用法。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健全分析研判和预警机制,对各种错误思想敢于亮剑,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定期听取学院各单位意识形态情况汇报,党委每年向市委专题报告。

(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1.以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为牵引,坚定不移地全面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高政治站位,着力发挥优势打好“四张牌”。

2.坚持把党的思想路线贯穿于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全过程,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刻把握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从学院实际出发,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把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任务落实到位。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专题总结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的必查内容。

2.党委委员要强化“五个必须”意识,坚决抵制、严肃查处“七个有之”问题,在大是大非面前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主动坚决地维护人民利益、维护党和国家形象、维护党的执政地位,不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中央和省委、市委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的落实情况;学院党委的年度工作情况;事关全校的重大事项;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重大卫生公共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等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

1.坚持集体领导制度,落实学院党委会议规则和“三重一大”清单制度,按照决策程序,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将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检查,对执行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的严肃追责。

2.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规则,严肃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委委员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坚持带头讲党课制度,年内在所在党支部或到基层党组织至少讲1次党课。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及时向市委报告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

3.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党委委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五)加强组织领导

1.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八项重点任务,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判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年初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遇有重大问题或市委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持续落实好市委党建“四大工程”和主体责任“四项机制”,深入实施“党建+”行动。年内至少向市委专题报告1次抓党建工作情况,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年底前向市委、市纪委监察委报告本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2.认真落实党委委员职责和任务分工,解决具体问题,推动责任落实。定期听取党委委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听取党总支、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听取学院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

3.强化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下一级党组织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目标责任书,改革和完善学院党建工作职能,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完善责任体系,督促各单位基层党组织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督促党委班子成员落实分管责任、履行岗位职责,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和抓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合力。

4.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每季度组织1次全面检查,年底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检查考核情况作为干部任免使用重要依据,同时落实好责任追究。

5.建立健全专题调研制度,党委委员年内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见解的高质量调研成果。

(六)精准科学选用干部

1.实施党建“强筋壮骨”工程,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突出政治标准,提拔重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提拔重用全面增强“八大本领”、具备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和“许昌型”特点的干部;健全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贯彻选人用人全过程。年内向市委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

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改进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强化党委领导把关作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范和加强领导干部组织调整。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贯彻落实干部鼓励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大兴干事创业之风,注重培养锻炼年轻干部,大力发现储备年轻干部,源源不断选拔使用经过实践考验的优秀年轻干部。

3.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七)加强作风建设

1.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贯彻落实办法,健全改进作风的各项制度,加强教育引导、纪律检查、通报曝光,推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2.自觉践行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大力弘扬“红船精神”、焦裕禄精神、燕振昌精神,一心为民、艰苦奋斗,守土有责、敢于担当。

3.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强化重要时间节点的明察暗访,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专项检查,严防和查处各种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对查处的问题一律通报曝光,同时追究“两个责任”。

4.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强化公仆意识,站稳群众立场,增进群众感情,改进和创新联系群众方法,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健全矛盾排查化解、接访下访等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市级院领导干部全年下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党委委员到系部每月至少2次。

(八)建设廉洁政治

1.实施党建“清风莲城”工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安排部署,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推进制度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突出对一把手和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实行权力清单制度,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坚持制度化常态化推进以案促改,着力打造“清风许电”。

2.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主动接受和鼓励纪委监督。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分开,支持纪委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积极运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方式方法,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提醒和管理。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依纪依法查办腐败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把严厉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加强纪委干部队伍建设。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党委委员年内与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

3.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

4.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促进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与国家监督、党的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

5.深化政治巡察,坚决贯彻市委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巡察成果运用,认真做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健全整改督查制度,对整改不到位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

(九)完善党建制度体系

1.及时总结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实践经验,以务实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党建制度体系。

2.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工作,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制定党务公开实施细则,编制党务公开目录。实施健全制度可行性论证、合法合规性审查等机制,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3.健全考评机制,明确制度执行的主体和职责,将党建制度执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党建制度执行情况的跟踪问效,完善违反制度的责任追究机制,对执行落实不到位的严格追责,切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

(十)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基础

1.实施党建“固本强基”工程,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基层党支部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2.加强党的建设工作,参照市委机关党的建设“清单化、规范化、制度化、项目化、信息化”管理办法,每年至少听取1次各党支部党的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督促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20项)

党委书记是学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从严治党工作。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带头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年内至少主持召开2次党委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3.年内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了解和把握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难点热点问题。

4.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职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5.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确保贯彻落实中央、省委要求不走偏、不走样。

6.年初与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目标责任书。年底安排部署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工作,听取汇报,分析、把握全校落实情况。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1.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三重一大”事项经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党委委员监督。

2.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党委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和查摆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扎实做好问题整改。

3.带头参加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组织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

4.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5.认真落实党委书记上党课制度,年内为党员干部上党课不少于1次。

(三)落实督促监管责任

1.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党委委员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履行好“一岗双责”。

2.年内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同党委委员及重要部门主要负责人至少谈心谈话1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3.年内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和指导,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检查考核发现问题较多、干部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的地方和单位,及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或者履行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支持纪委严肃追究责任。

4.切实履行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任原则、程序、纪律等要求。

5.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联系点的督导,每月至少到联系点开展1次工作,年内为联系点党员干部至少上1次专题党课,参加联系点的组织生活会等组织活动。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发现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市委、市纪委监察委报告,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处。

2.加强对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领导,年内至少听取1次院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办案。按照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抓好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

3.通过主持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主讲廉政党课、宣读案件通报、廉政教育提醒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党委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4.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做到正确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管好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

三、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16项)

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分管责任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党委书记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年初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目标责任书,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等情况,每季度检查1次落实情况,年底对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年底前向党委及党委书记报告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强化工作指导

1.指导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2.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职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3.指导督促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对市委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4.结合分工年内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分析研究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和对策建议;年内在分管领域范围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

(三)加强日常监管

1.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年内至少与领导班子谈话1次,及时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党员干部廉政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2.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党委报告。

3.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处分管部门、联系单位违纪违法案件。

(四)坚持以身作则

1.加强自律,慎独慎微,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锻炼自己。

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特别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有关规定要求。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4.积极参加党委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5.从严管好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培育良好家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