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2016年元旦即将来临,依据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规定,经研究,决定放假3天,自1月1日至1月3日,1月4日(星期一)照常上班。现将放假期间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元旦节期间,请各单位依据工作职责,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
2、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市节假日值班安排的通知》,值班人员按时值班,坚守岗位,对值班当天接到的电话做好记录,值班结束电话通知下一位值班人员,并做好工作交接。
3、有关职能部门要做好元旦节前后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安排,保卫处要加强治安巡逻,确保校园安全。
4、元旦节期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如有紧急情况,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5、元旦节期间,各干部职工应注意安全,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带头廉洁自律,确保如期上班。
6、各单位对元旦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要高度重视,责任到人,督查到位,确保全院师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
祝大家元旦快乐!
院长办公室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