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落实中共许昌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为民务实清廉锦言哲思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请各单位结合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具体实践,按照“锦言哲思”的创作要求,每单位至少提出10条锦言,于9月5日前报送党委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cdqdb@163.com。学院将组织相关人员对锦言进行筛选,从中选出20条上报市纪委监察局参加评选活动。具体要求详见许纪办【2014】34号文件。
附件:许纪办[2014]34号文件
党委办公室
2014年8月29日
上一条:转发教育部通知
下一条:转发:河南省教育厅通知